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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生花,夜未央(短篇)

骨生花,夜未央(短篇)

简介:
生逢乱世,他们爱的纯粹而执着,枪林弹雨过后的久别重逢,生死相望天人永隔。吾以吾骨写相思,惟愿伴君余生无愁绪。前世的记忆再次苏醒,你是否还在等我....... 骨生花,夜未央(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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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生花,夜未央(短篇)》骨生花 夜未央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芬芳扑鼻满枝丫,又香又嫩人人夸.。。。。。”

    仲夏的深夜,南京老宅。

    睡梦中的我,突然被一阵歌声惊醒。

    我循着歌声走在南京旧宅通往二层的楼梯上,屋里的灯坏了,老式的灯罩下昏黄的灯光忽明忽暗的,闪的我心烦意乱,脚下是年久失修的木板楼梯发出的吱呀吱呀的声音。

    歌声越来越清晰,我却越发的听不真切了,因为那声音更像是古董留声机里传出来的,带着刺刺拉拉的电流音和唱片磨损的噪音。

    到了,我到了歌声传出的房间门口。我刚把手搭在门把上,突然一道惊天的炸雷,撕破了天幕,将窗外照的如同白昼一般,就在那一瞬间,我赫然看到我面前的门板上出现了一张清丽脱俗却面若死灰的脸。

    “啊!”

    我彻底的惊醒了,直挺挺的从床上坐起来,斗大的汗珠顺着我的太阳穴往下流,身上也被冷汗打的透湿,不禁后背发凉,寒毛乍起。

    作为一个女生,独自一人在大雨滂沱的夜里住进老宅,的确需要足够的勇气。

    但是对我而言,这里却是我童年记忆里最亲切最神秘的地方。

    六岁之前我都和父亲母亲生活在这栋老宅里。老房子很精致,用青砖和红瓦砌成,屋顶是白色,上面刻着许多精美的纹样。简朴而宁静,亲切而柔美。岁月斑斓的白墙上是经年藤蔓植物留下的岁月斑驳的痕迹,被雨湿润后更是滑腻至极。院子里种着一大片茉莉花,到了花期满院子的幽香,待在屋子里也能闻到。

    我喜欢这种味道,打心眼里喜欢。

    但是这些茉莉花是被严令禁止触摸的,所有的修剪培养全部都由我爷爷一人完成,绝不假手于人。另一个被严令禁止踏足的地方,就是二楼走廊尽头的那件房,我看到那张脸的房间。我不可以,母亲也不可以,我只知道那是间很宽敞的套房,是我爷爷住的房间。但是门的另一边却总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吸引着我,总有一个声音告诉我,我该进去看看。

    在我的记忆里,我爷爷是个寡言且严肃的人,唯独见到我时他的眼里会染上一片柔光,嘴角也会稍稍有些弧度。我能见到他的时间并不多,但是他却在极其有限的时间里教会了我很多东西。他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习惯和要求,比如喝茶只喝顾渚紫笋,喜欢收集各种瓷器,但喝茶只用那一套指定的,要求我妈日常着装必须是旗袍,必须熟读诗词文言,懂四书通六艺......所以我妈是个才女,我也承其荫泽成了中文系的尖子生。

    在老宅度过的童年是快乐且自由的,虽然没有几个玩伴,却足不出户的在各种书籍中了解了大千世间,古往今来。那个满是茉莉花香的院子就是我的游乐场,草丛里抓蛐蛐挖泥鳅,坐在爬满藤蔓的花架下画那一丛丛或含苞或盛放的茉莉花......这样的日子一直到我六岁时该上学的年纪,而次年的仲夏,一个大雨滂沱的夜里,我的爷爷离世了。

    阔别二十年,再次鬼使神差一般的回到老宅,我自己都有点难以置信。

    大学毕业,我被分配到省里知名的杂志社任编辑,然而就在我准备好了一切只等入职的前一个星期我开始连续做奇怪的梦,梦中的场景就是南京的老宅。

    梦中,一样是大雨滂沱的夜晚,一样是昏暗闪烁的灯光,一样是吱呀作响的楼梯,一样是若即若离的歌声,连续一个星期,每晚都在我打开房门后无尽的黑暗和寂静中醒来。不知道是不是晚上睡不好的原因,那段时间我白天里总是昏昏沉沉的,莫名的陷入发呆中,隐约还能听到有个声音在我的旁边说着:“回来吧,该回来了。苏茉,该回来了。”

    连续一个星期噩梦的纠缠,我在入职前一天的晚上毅然决然的踏上了开往南京的火车。

    再一次被噩梦惊醒的我睡意全无,开了灯,走出房门径直上了二楼,那个曾经被列为禁地的房间。

    我把手搭在门把上,随着吱呦一声尖锐而拖沓的响动,迎面扑来的是尘封多年潮湿的气息。我试着拉了下灯绳,居然亮了。

    客厅里鎏金的西洋钟已经变得锈迹斑斑,钟摆也静止了,看着整齐有序的陈设,我的心突然漏跳了一拍。爷爷曾经的身影开始在我眼前闪现,或坐或站,或沉思或远望,那神情就仿佛他身边还有一个人。我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心中似乎多了一种不应该属于我的情愫。

    那一刻,我看到了另一个时空的故事。

    谢煜臻第一次遇到苏茉的时候,是在南京新街口的丽皇歌舞厅里。忘了说,谢煜臻是我爷爷的名字。

    彼年,国民政府二次“北伐”占领北京并易名“北平”,置北平特别市。谢煜臻作为出类拔萃的少年军官,出身豪门,毕业于知名军校,是政府极为看重预备重点培养的将官之人选,被破格调任南京就任陆军署署长之职。

    初到南京的谢煜臻脚跟儿还未站稳,就被朋友拉进了当时全南京最热闹最奢靡的地方。

    眼前晃动的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耳边充斥的是你侬我侬的靡靡之音,对于自幼生长在上海的谢煜臻来说这样的场景原本并不足为奇。可眼下,国内的时局风雨飘摇,日本人对中国的野心昭然若揭,这些都令谢煜臻如鲠在喉,很难提起推杯换盏,莺歌燕舞的兴致,不免想到了那句“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在谢煜臻的心里,国局不稳,民族危难,热血男儿自当从军建功矢志报国,而不是偏安一隅龟缩在虚幻的繁荣中贪图权势,痴迷享乐,虚度年华。

    “......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夙夜匪懈,主义是从。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清晨在新住所听到的不知从哪里传来的纯澈歌声在耳边萦绕起来,孙先生的三民主义,共产党的社会主义新思想就如同那甘泉沁脾的歌声一样,在谢煜臻的脑海里反复翻滚,这让谢煜臻深深的感觉到,他现在所追随的理念,要做的事情横竖都是有失妥当的。越是想到这里,谢煜臻的心里就越是郁结,下意识地举起酒杯仰头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就在此时,舞台上一声空灵婉转的清唱将谢煜臻从纠结茫然的思绪中拉了出来。那一句原本欢快妩媚的“玫瑰,玫瑰,我爱你”,此刻却变得若露滴竹叶一般,没有了红玫瑰的娇媚,却有着白玫瑰的清雅,准确地说更像是一朵冰清玉洁的茉莉花。谢煜臻听得有些恍惚了,清晨那几句纯澈的“三民主义歌”又在耳边回响起来。

    “难道是她?”谢煜臻望着舞台上一身素雅旗袍的女子心中暗自揣度,却被一旁的朋友自作聪明的揣测出了些旁的心思,吩咐大班叫那女子下来作陪,竟不想被女子严辞拒绝了。

    大班陪着笑脸,点头哈腰地在身旁一个劲地解释道:“各位少爷,实在抱歉,苏小姐是我们丽皇的台柱,只唱歌不陪酒。”谢煜臻心不在焉地晃动着酒杯,听着大班的解释,面色深沉看不出任何情绪,如此却让大班更加生怯,几个相熟的面孔都是这南京城里得罪不起的公子少爷,眼下看来又都对这位新来的主礼敬三分,那定然是更加怠慢不得的大人物。

    “这个....各位要是想听歌可让苏小姐再唱一首,若是想喝得进兴,我可以另找两位来。”

    这些朋友都是出自名门,家里多少有点权势背景,自然都带着些许纨绔少爷的习气,现下吃了瘪,又在自己面前失了面子,脸上自然是没有好颜色的。谢煜臻轻哼一声,嘴角勾起一丝幸灾乐祸的笑意。

    “不必了,时候不早了,回去吧。”说着,谢煜臻已经穿起外套向门口走去,一众人见主角要退场,便也悻悻地跟了出去。

    此时的南京,正是乌桕红黄相间的季节,配上白墙灰瓦,秋韵便如水墨一般,浓淡相宜。清晨,凉风吹散了云层,阳光冲破朦胧氤氲的雾霭,透过冰裂纹的窗格照在地上。谢煜臻睡眼惺忪,看着窗外满眼的斑斓,这样的秋天许久都未曾见过了,寂寥和凄凉中带着些许温暖和希望,心中升起一缕欣慰,索性起床,披着呢子大衣来到院中,风乍起,落叶如字,散落成一地的诗。

    “........谁家浴罢临妆女,爱把闲花插满头,冰雪为容玉作胎,柔情合傍琐窗开”。纯澈的歌声响起,谢煜臻听得入迷。许久,听得一声大门上锁的声音这才回神过来,循着声音追了出去,跑至巷子拐角才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侧影,正是昨晚在丽皇歌舞厅见到的女子。直到女子的身影在视线里彻底消失,谢煜臻才发现自己竟是穿着拖鞋跑出来的,看着来往的路人投来怪异的目光,不禁暗自苦笑:“为了几句歌声竟如此荒唐失仪”。谢煜臻一边自嘲一边懊恼着往回走,心里却明镜似的,这歌声已经在他心里生根发芽了。

    办公的地方距离住所并不远,谢煜臻盥洗收拾妥当,便步行穿过一条弄堂,径直到达陆军署。第一日上任就职还算顺利,马不停蹄一应办公事务交接完成已然到了下班的时间。出了办公楼已是黄昏,阵阵带着寒意的秋风吹过,飘飞的黄叶旋转、飞舞,再轻轻落下,轻盈,悠然,犹如一位舞姿娴熟的少女,然后唯恐惊动观众似的悄然退场。看着秋风吹拂下黄叶热烈地飘飞,谢煜臻心中想起些什么,整整了整衣领,向着丽皇歌舞厅的方向走去。

    “谢先生,您来了。”大班见到谢煜臻,很是热情,“需要喝点什么吗?”

    “不必了,那个....上次唱歌那位....”

    “您是说苏小姐吧?她马上就登台了,谢先生稍等片刻。”

    “我看她不太像歌女,为什么会在这里唱歌?”

    “她呀,说起来,也是个苦命人。”大班站在谢煜臻身后半步的位置,半弯着腰,耐心地跟谢煜臻讲起来:“这苏小姐原本也是个书香门第大户人家的,只是随着大清国没落了,家也散了。一家三口就凭着他爹教私塾的钱维持生计,去年冬天,她娘生了病买不起西洋药,没熬到过年就走了。他爹也跟着病倒了,家里的担子都落到苏小姐一个人身上。她白天去上学,晚上就在这里唱歌。学费和家里的用度都是靠唱歌赚的薪水。我家老板与他家也曾是旧相识,原想着多付她点薪水,但是她拒绝了,唯一的要求就是只唱歌绝不配酒,而且每天十点之前必须回家。”大班一边说着,一边示意侍应生端来一杯清茶,“苏小姐节省也孝顺,晚上来这里唱歌都是饿着肚子的,着急忙慌的回家也只是为了在收摊之前给他爹买一碗热滚滚的小馄饨......”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正说着,舞台上的歌声响起,洋洋盈耳,直沁心肺;没有矫揉造作的你侬我侬,没有陈词艳曲的靡靡之音,余音袅袅带着几分凄美的乡愁,如清风一般抚过谢煜臻心底最柔软的一处。

    谢煜臻听得专注,不知不觉中对苏茉多了一份另眼相待。大班识趣地退到一边,只命侍应生给谢煜臻从新换了杯热茶。直到苏茉唱完了所有的歌曲,谢煜臻才悄然离场。此后的日子,但凡谢煜臻得空便一定会出现在“丽皇”。没有美丽的花篮相赠,也没有卖力的喝彩鼓掌,只是每日命侍应生为她准备一份夜宵,有时候是精致可口的海棠糕和四喜汤圆,有时候是热气腾腾的鸭血粉丝汤和蟹黄烧麦,有时候又是加了百合雪梨甘甜滋润的冰糖莲子银耳羹。糖粥藕,豆腐捞,春卷儿、蒸饺,水晶糕,南京城的小吃都被谢煜臻变着法的送进了丽皇歌舞厅,如此,一送便是一个多月。在此期间,谢煜臻只在台下听歌,听完边走,从未去后台看过苏茉一眼,甚至连个照面都没打过。

    直到年末那一场大雨。

    那日,谢煜臻照旧来听歌。赶上周末,歌舞厅里的人格外的多,苏茉多唱了两首,谢煜臻也一直听到了最后。出门之时,竟然下起了雨,雨幕中还夹杂着细密纷飞的雪花。谢煜臻出门的时候没有开车,也未曾料到会下雨,只穿了一件毛呢军大衣,此时竟在突如其来彻骨的寒风中打了个寒颤。

    “谢先生。”

    就在谢煜臻有些发愁如何回去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声温柔的呼唤。才转过身,一个瘦小纤弱的身体已经将一把大伞撑到了自己面前,为谢煜臻遮住了飘洒的雨水。谢煜臻愣住了,眼前这个熟悉的身影没有粉黛的修饰,没有明艳的衣裳,就连头发上的发卡都看不到;乌黑柔顺的长发就那样清爽服帖的披散在肩背上,皙白的皮肤,纯澈的眼神,......

    相视良久,苏茉不知是紧张还是伞举得有些吃力,纤巧的鼻翼一闭一合显得有些局促,面颊也微微泛起些许潮红,毕竟谢煜臻一米八五的身高足足超了对方二十三公分,苏茉为了不让伞骨戳到谢煜臻一直是踮着脚尖的。

    谢煜臻接过伞柄的一瞬,苏茉笑了,笑的如同清雅莞尔的初绽的茉莉花。那一刻,谢煜臻突然有了一种将眼前的人紧紧拥入怀中的冲动。风雪中,两人一伞伫立许久,有一种情愫便在寒凉的空气中悄然萌芽了。

    那夜的雨夹雪一直下到第二天清晨,谢煜臻把苏茉送回家后自己竟是一夜辗转。自此,每日送苏茉回家便成了谢煜臻的日常工作。说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苏茉开始依赖这种呵护,且愈发上瘾,她清楚的知道,谢煜臻三个字已经融进了自己的骨血里。

    谢煜臻喜欢茶,苏茉就坐了一整夜的火车回老家亲手为他采了上品的顾渚紫笋。当那一簇银豪分明、形如兰花的芽叶在沸水中冲泡开来,清澈明亮翠中泛紫的茶汤带着隐隐的兰花香端至谢煜臻面前的时候,谢煜臻的心也随着那起起伏伏的芽叶荡漾开来。苏茉喜欢瓷器,母亲在世的时候曾经教过她制瓷烧瓷的方法,只是苦于一直没有地方亲自实践。谢煜臻就四处搜罗各个产地不同时期的瓷器送给苏茉,为此还专门打了一个一墙宽的红木博古架。谢煜臻说,待这个架子填满了,就娶苏茉回家。苏茉喜欢看谢煜臻穿军装,每一次都亲手将他的军装熨烫的格外挺括,苏茉喜欢穿旗袍,因为谢煜臻说苏茉穿旗袍就像茉莉花一样美的不可方物,于是苏茉的衣柜里挂满的各种款式各种颜色的旗袍。

    休息日的时候,谢煜臻和苏茉会在院子里讨论唐诗宋词,论衡国策,偶尔谈及天下时局,谢煜臻竟发现苏茉对时局的观点与自己颇为相同。志同道合,志趣相投便是有了说不完的话题。谢煜臻沉醉于苏茉的才情中,苏茉也在谢煜臻的热血和赤诚中沦陷。道相通,心相融,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那一年,九一八事变爆发,东北沦陷,国局陷入了水深火热。谢煜臻毅然决然地带着自己的亲信奔赴东北,加入了抗击日军的战斗。苏茉也走上了街头举旗呐喊,成了呼吁民众抵抗日军的爱国学生代表。临别之时,谢煜臻在苏茉的额头印下深深的一个吻,这一走便是下了不退外敌誓不归的决心,他不敢给苏茉承诺归期,苏茉也绝口不问,只轻轻地在谢煜臻耳边说了三个字“我等你。”

    一别数月,苏茉过的焦灼,日日关注着报纸上关于东北的一切信息,唯恐报纸上每天更新的烈士名单中出现谢煜臻三个字。那日,报纸上说东北战事稍缓,义勇军有了支援。苏茉辗转收到了一封来自东北的信,信封上的苏茉二字,笔划工整,笔锋犀利,偌大的信纸上却只潦草地写了四个字“安好勿念。”尽管潦草,苏茉还是认得出这是谢煜臻的亲笔,一瞬间泪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提笔给谢煜臻回信。洋洋洒洒写了撕,撕了写,写少了怕谢煜臻不能全部知晓自己的思念,写多了又怕战事吃紧谢煜臻没有时间细看。最终只一笔一划端端正正地写了五个字“念君安,盼归!”

    时局动荡,内战外仗烽烟四起,苏茉和谢煜臻唯一的联系便只有数月一封不定期收到的书信。苏茉不敢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等待和挂念上,于是开始联合爱国的同学们组织街头游行,发表演讲,将自己和谢煜臻达成一致的新思想传播开来。

    苏茉再次见到谢煜臻的时候是一年后,,他双眼被纱布蒙着,一动不动的躺在病床上。

    谢煜臻在雪地里设伏,趴了三个多小时,患了雪盲症,没看清敌方扔过来的手榴弹,虽然勉强躲开未当场伤及性命,却还是被炸飞的弹片扎得遍体鳞伤,一块大一点的碎片扎进肋骨也是在鬼门关转了一圈,九死一生。

    这一次,苏茉没有哭,一滴眼泪都没有,即便心中早已疼得血流成河,还是笑着告诉自己,活着就好。一连半个多月,苏茉没日没夜的照顾谢煜臻,细数过谢煜臻身上的每一道伤疤,道道触目惊心,都划在苏茉的心上。谢煜臻伤愈,苏茉笑着哭的像个泪人。谢煜臻把苏茉抱在怀里哄了整整一个下午。

    相聚太短,分别却总是那么长。

    才安抚好苏茉的情绪,让她乖乖回家好好休息,谢煜臻就收到了战事有变的急电,连夜赶回东北。当苏茉得到消息的时候,谢煜臻的列车已经驶出山海关了。

    这一次,苏茉决定不等了。她也要去东北,跟谢煜臻站在同一个阵地里,即使不能跟他一起并肩奋战,至少当谢煜臻受伤的时候,她不是最后一个才知道的。

    苏茉报名了战地医护的训练营,三个月的学习苏茉以考核全优的成绩成为特优学员,主动请求前往东北战地。

    炮火连天,伤亡无数,战地医院的工作每天都让苏茉忙的脚不沾地,不但要救护伤员,更要时刻保持警惕躲避突如其来的炮火。苏茉自认在训练营的日子已经做足了功课和心理准备,但现实仍旧让她怵目惊心,她终于知道谢煜臻曾经是过着怎样的日子。

    原以为,离谢煜臻近一点,心里就踏实一点,然而每天看着一个个血肉模糊的伤员被抬进来,随时都会因为伤势过重或救治不及而没命,苏茉更加的提心吊胆,更加迫切的想要见到谢煜臻确定他是平安的;但是,她又害怕见到谢煜臻,害怕谢煜臻浑身是血的横着出现在自己面前。于是,苏茉每天抢着干活,让自己忙的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胡思乱想。在她的心底,一直有个声音告诉自己,多救些人上苍就会多些慈悲,就会保佑她的爱人免受伤害。

    战火纷飞,兵荒马乱的年代,时光也变得慌乱而匆忙。

    客厅里鎏金刻花的西洋钟敲响的时候,又是一个明媚的季节。夏日窗外的竹枝姗姗映入书房,谢煜臻靠着窗棂,看着案头那一簇盛开的雪白茉莉花。只一个呼吸间,整个人整间房都浸润了馥郁清芬,谢煜臻望着茉莉花出神,便是留下泪来也未自知:“苏茉,你到底在哪里?我回来了,我回来了......”

    一别经年,战事有了转机,谢煜臻回到南京却怎么也找不到苏茉,没有电报,没有书信,甚至连报纸上也没有一丁点儿的蛛丝马迹......

    “少帅。”

    谢煜臻如潮的思绪终是被下属的一声呼唤打断了,目光却没有从茉莉花上移开,只是敷衍的回应一句:“什么事?”

    “有.....苏小姐的消息了”

    “她在哪?”

    “她。。。。。”

    下属欲言又止,目光闪烁,吞吞吐吐的样子让谢煜臻很是烦躁,转过身走近几步,才发现下属双手捧着一个皮箱子,心头似乎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这是什么?”

    “您还是亲自打开看看吧?”

    谢煜臻带着满心的疑惑和不安接过箱子,颤抖着将箱子打开的一瞬间,谢煜臻愣住了。出现在眼前的并不是他最害怕见到的东西,而是一整套精致的白瓷茶具。

    那形如花苞,胎薄如纸,白如脂玉的茶盏上精细地勾勒着一朵朵盛开的茉莉花,如同那个雨夜苏茉的盈盈笑靥。过往一切如电影回放一般,谢煜臻轻抚着茶盏笑的幸福。展开一纸信笺,谢煜臻的表情凝固了,血液也凝固了。

    “臻:

    见字如晤。自分别后我无时无刻不在挂念,曾几何时我离你那么近却日日都在期盼与你会面的矛盾中挣扎。我怕,怕你尚未兑现诺言就狠心抛下我。然,此番却是我食言了,我曾答应过你要亲手做一套茶具赠你并且每日用它为你烹茶煮汤,对不起,我没做到。不能成为你的新娘是我今生最大的憾事。可我不愿再与你分离,只好换个方式与你长相厮守。当你收到这套茶具的时候,便是你我重聚之时,此后我便时刻在你左右,再不离半步。”落款是:谢苏茉。

    “听说苏小姐自上次您回来养伤之后便随医疗队去东北做了战地医护员。距离您的部队不足二十里。去年您端了鬼子的军火厂库,他们转天抓了咱们后方的很多人,苏小姐就在其中。”

    “为什么不早说!”谢煜臻的情绪失控了,从腰间掏出手枪指着下属,咬着牙大吼。

    “属下也是才知道的,当时苏小姐的腿被子弹打伤了。 后来因为破伤风没办法及时救治......”下属不敢再把话说下去,迟疑了很久才再次开口:“苏小姐曾托人将自己的骨灰带给老家一个有旧交的烧瓷匠.......”

    “你是说这瓷器.......”

    “是苏小姐的骨瓷。”

    谢煜臻的情绪彻底崩溃了,他瘫跪在地上,将那一盏细腻的茶杯紧紧地握在手里,贴在脸颊,哽咽到喘不上气。

    “苏茉,苏茉,从今往后我绝不再离开你半步。”

    一阵简短的电话提示音打断了呜咽,我的眼前又恢复了初进房间时的模样,摸摸了有些湿润的脸颊竟已经被泪水淹没了,不禁暗自发笑,自己这想象力和共情能力去杂志社当编辑委实有些大材小用了,要是写小说定然畅销。

    翻开手机的屏幕,是我妈发来的信息,没有等我报平安的短信有些担忧了。我索性回拨了打电话给她,兴冲冲的将刚才的经历和想象的情节讲给我妈听,原以为她会打趣我两句,或者会痛斥我编排自己的爷爷,然而电话那头却沉默了很久。

    “你奶奶的确叫苏茉........”

    我震惊了,这不是巧合,因为我的名字是我爷爷给我起的,没错,我也叫苏茉!

    “妈,这不合理.......”

    “你爷爷和你奶奶还没来得及结婚,你奶奶就走了,所以你爷爷终生未娶。我是在8岁那年被你爷爷从福利院里领养回来的,原因就是我的眉眼跟你奶奶长得很像,所以他给我取名谢念,把我按照你奶奶的标准培养。”

    “那我......那.....”

    “我嫁给你爸,你姓了苏,这是凑巧还是天意我说不好,你爷爷并不看重你爸,直到你出生你爷爷才对你爸多了些好脸色,看着你慢慢长大,我才知道这是天意。”

    “我知道你问什么,你爷爷一直不离手的那套瓷器的确是你奶奶的骨瓷,至于其他的答案,你自己进屋去找吧。”

    我妈没等我反应便匆匆的挂了电话,她最后的那句话明显带着鼻音,声音也在颤抖。我懵了,彻底懵了。思想似乎停滞了,但身体却不受控制的走向了里间的屋子。

    打开门的一瞬间,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张摆在床头的老照片,那是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那张脸我却再熟悉不过,那是跟我一模一样毫无差别的脸,那照片上的分明就是我自己啊!

    这一刻我的灵魂似乎被渐渐地抽离,双腿不由自主地移动,熟练的打开衣柜,拿出跟照片中同样款式的旗袍穿上,竟然无比的合身就像量身定做的一般。手掌慢慢摩挲,抚摸过每一处陈设,所及之处越来越熟悉,那个熟悉的身影也不再是老态龙钟.....终于,我的指尖划过那一盏洁白如新的茶壶的时候,我的灵魂回归了,我的记忆也一点点的充盈起来。

    钟摆开始晃动,窗外的月光碎碎的透进来,屋子里充满了茉莉花的芬芳,那个挺拔的身影转过身来,嘴角是我最爱的弧度,眼睛里是我无法抗拒的温柔,他还和从前一样,丝毫没有变化。

    我笑了,笑的泪流满面。

    “臻,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