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跑是傻子!”
老邱,啊不,现在应该是叫“菲利克斯”狠狠的对着手里的烤羊腿咬了一口。
“我可不想刚穿越就被一个娘们给弄死。”
老邱本是种花国北方一所二流大学的学生,因为晚上在宿舍睡觉的时候,没注意湿淋淋的身体触碰到了劣质手机充电线,幸运的眼前一黑,直接灵魂离体。
在睁开眼,就成了刚被野猪撞飞十几米,差点贴在墙上的倒霉鬼。
他现在的身体是一个叫菲利克斯?雷顿的,出身紫荆帝国北方的雷顿家族。
雷顿家族是一个传承了近千年的古老家族,但不知道为啥最后没落了。
到了菲利克斯老爹巴伦?雷顿这一代,就剩下一个子爵的爵位和边界的一座小城。
而就这座小城,还在两年前被暴风帝国侵边给占了去。
结果丢了领地的他就成了丧家之犬。
幸好菲利克斯的老爹是战死在战场上的,所以帝国的皇帝还给他保留了爵位,并且给了一张开拓令,否则,这会他连家族的徽章都保不住。
虽说,在那帮贵族眼里,这张开拓令根本就是一个玩笑。
因为,现在没主的土地不是穷山恶水的不毛之地,就是魔兽邪魅横行的危险之土,即使是有些大家族的子嗣,有着家族的全力支持都不一定能成功。
更何况是这个,要啥没啥,甚至连斗气都没领悟的废物。
前身的费力克斯当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根本就没想着自已去开拓,很窝囊的窝进自已舅舅的烈狮城,打算当上门女婿。
可是,虽说自已的便宜舅舅待自已还不错,但搁不住这段时间战争不断,他带兵随紫荆帝国皇帝出征,除了自已来时见过一面外,这一年多就在没回来过。
于是,娃娃亲的表妹和舅妈嫌他是个废物为了解除婚约,一心想趁着这个机会弄死他。
幸好,还有个德高望重的老管家一直在保护他,这才让他活到了老邱“穿越”过来。
只是,就这次他“穿越”的契机,竟然是被自已表妹未婚妻放出的野猪,撞飞了30多米。
好吧,老邱可不是原来那个怂货加废物,身体一好,立马就开溜。
他是真不想在重新穿越一次。
至于穿越必备的金手指,那倒也有。
只不过却并不是系统或是老爷爷啥的,而是一把剑。
没错,就是一把剑,一把类似西方中世纪的双手重剑,就在自已天灵盖中间飘着。
话说这个位置好像叫灵台来着。
这把剑神异异常,乍一看,造型竟有几分霜之哀伤的味道。
只是,剑身通体是一种极为纯净的“银白”,还散发着犹如晨曦一般的微光,剑柄护挡及把顶则是圣天使造型。
不仅没有霜之哀伤的邪恶感,反而无论是造型还是感觉,都散发着一种浓浓的神圣意味。
就是不知道这东西是一直就有的,还是自已“觉醒”或是“穿越”带过来的。
另外,在这把剑的握柄上有两个大的孔洞,剑体上则有七个要小一些的孔洞,像是镶嵌空孔。
正好剑把顶端的天使权杖顶上有一个光团,菲利克斯好奇之下,用意念移动了一下光团。
没想到,光团一碰到菲利克斯的意念,竟“嗖”的一下直接飞到剑体上,镶嵌到了剑身的第一个孔洞中。
有了光团的填充,整把剑立刻便发出一阵耀眼的白光。
紧接着,菲利克斯就感觉到头脑中一阵剧烈眩晕,仿佛有什么灌注了进来。
等过了好一会恢复过来后,菲利克斯竟惊奇的发现自已脑中出现了一大堆的知识。
有什么呼吸方法、修炼方法、冥想方法啥的。
最牛的是还“凭空”领悟了六个技能:圣光术、神圣烈焰、净化术、审判、惩戒之力和虔诚光环。
这些技能名字一出来,再一理解它们的功能,菲利克斯就是一阵狗带。
好嘛,一听就是春哥技能,莫非这把剑还跟自已前世玩的一款游戏有关系?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绝对有的玩了。
中世纪背景下,还有比“春哥”更合适的职业吗?
并且看剑体上的孔洞,肯定还会有其他的技能可以领悟。
到时候不知道会强到什么程度。
一想起“前世”游戏里满级的圣骑士的能打能抗能加血能驱散骑马跑的还飞快的“耐操”属性,他就一阵兴奋。
游戏70年代的时候,那可是号称“小强”的存在。
只是奇怪的是,菲利克斯绞尽脑汁也没找到这个世界有关于“圣骑士”的信息。
前身虽然废物,但接受的贵族教育却是实打实的,像这种涉及到战斗的职业的相关信息,绝对是每个贵族的必修课,是不可能不知道的。
但事实上,确实是没有。
这个世界的教会叫圣光教会,人家也有武装力量,但人家的骑士叫圣殿骑士、惩戒骑士和审判骑士。
压根没有圣骑士这一说。
莫非,人家不叫这个名字?
但技能名字也对不上呀?
想了会,没有结果,干脆不去浪费那个脑细胞了。
反正圣光教会是个世界人族处于统治地位的教会,以后估计免不了打交道。
到时候在研究吧。
反正他试过了,使用这把剑给予的呼吸方法和修炼方法练成的武技具有极强的威力。
而使用冥想方法进行冥想,则可以感知到周围光系元素,只是这些光系元素被自身吸纳进来时却是会兵分两路,一支会汇聚于自已的丹田位置,一支则汇聚在那把剑的剑把位置。
他不知道别人吸纳元素的情况怎么样,反正他每次冥想很长时间,却只能在丹田和剑把顶端存储很细小的一丝光明能量。
骑在马上啃完了一整只羊腿后,菲利克斯随手一丢,然后胡乱的在随身的包袱上擦了擦手,开始清点自已的财产。
还算不错的战马一匹(偷的舅舅的)
绿底独角飞马家族徽章一枚(自个家的)
烈焰双足站立烈狮家族徽章一枚(便宜舅舅给的)
虔诚者徽章一枚(从烈狮城大教堂“考”的)
开拓令一张(帝国皇帝赐予的)
有豁口的匕首一把(顺的)
孩臂粗齐头木棍一支(自已削的)
帝国金币500枚(偷,啊呸,敬爱的烈狮城大主教,自已的教父克洛德大主教“赞助”的)
在加上身上穿的一身还算合身的7成新皮甲(城堡里偷得)。
这就是他的全部财产。
菲利克斯一边随着马一颠一颠的晃悠,一边开始思索自已该怎么办。
回烈狮城那是不可能回去的,即使舅舅回去了,自已也不可能在回去,小命要紧。
靠着这些东西,尤其是500枚金币,倒是也能找个地方不愁吃喝好好的混着。
但这样的话,他就真成了破落户了。
不行,绝对不行。
万恶的贵族阶层他可是从“前世”就向往已久了。
好不容易直接出生在了“罗马”,绝对不能就这么放弃了。
要不自已非哭死不可。
“必须弄块领地!”
菲利克斯暗暗的咬着牙。
“站住”
“打劫。”
“小子,把你的马和身上的东西都留下,否则,老爷我就打碎你的骨头?”
菲利克斯“......”...